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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对农批、农贸市场等督查力度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4-18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对农批、农贸市场等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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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介绍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传播风险始终存在。

据介绍,近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组建了15个督查组,分别由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单位负责人带队,对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强化集中领导,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落实口岸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管理、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等各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健康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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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

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经过不断地探索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三专”就是对冷链进口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三证”就是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还有消毒证明。“四不”就是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存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除此之外,我们还采用多种渠道对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开展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

二是及时有效开展涉疫食品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以后,第一时间会组织对核酸阳性的同批次食品进行全面的排查,下架停售、专区停放相关食品。逐一排查涉疫食品来源和去向,及时向上下游省份通报涉疫食品的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食品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三是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求有明确的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四是加强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的部署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落实冷链“物防”责任,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践中,集中监管仓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的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冷链食品物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集中监管仓数据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打开各省级平台端口的对接说明》等三个文件,科学的指导各地集中监管仓的建立、运行和数据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1205个集中监管仓,覆盖27个省份的948个区县。其中,14个省(区、市)已经将集中监管仓视频接入全国平台,实现网络巡查、及时风险预警。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托集中监管仓模式升级打造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2.0版,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闭环管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物防”工作,不断提高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的执行力和精准度,全力守住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市场监管防线。

News

持续加大对农批、农贸市场督查力度

农贸市场是人员高度集中流动的地点,发生疫情扩散的风险相对较高,如何做好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同时保障市场销售的食品安全?对于市场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都有怎样的防控要求?

对此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表示,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指南》中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区域卫生、销售区卫生、个人健康防护、应急处置,以及顾客的个人健康防护均提出明确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落实上述要求,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形势下市场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印发文件,就监督指导农批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三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农批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对无合法来源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是要求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加强进货查验,严禁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三是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采购、经营无法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报告。截至三季度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农贸市场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215.29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主体3.32万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等各项防控责任,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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