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加快传统冷库等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推广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应用,打造自动化无人冷链仓。推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二维码、电子标签、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在冷链商品流通领域的普及应用。推动自动消杀、蓄冷周转箱、末端冷链无人配送装备等研发应用。推动企业冷库“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优化冷链运输配送路径,提高运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供销总社、有关区人民政府职责分工落实)
加强大数据、物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商品生产、冷链流通和服务信息实时交互。促进冷链物流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实现各作业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鼓励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商超整合产品、冷库、冷藏车等信息资源,加强冷链智慧仓储管理、运输调度管理等信息系统开发应用,搭建市场化运作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供销总社、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农批市场、生产企业等对冷库、中央厨房、低温车间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等模式,鼓励使用新能源冷藏车及绿色安全配套装备设施,逐步淘汰老旧高能耗冷库、制冷设施设备和高排放冷藏车,推动制冷剂、保温耗材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蓄冷、自动温度湿度调节、新型高效压缩机、生物保鲜、太阳能利用等绿色化、轻量化节能技术应用。推广使用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的节能冷藏车。研发、试点并推动储能或蓄冷保温箱在冻品运输过程中的应用。鼓励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设备设施,推广节能环保技术。鼓励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物流园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鼓励冷链物流企业抱团发展,创新个性化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物流市场需要。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拓展服务网络,加快培育以现代数字技术为支撑,连接主要产销地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重点引进涵盖产地预冷加工、保鲜运输、销地冷藏等业务的全产业链型冷链物流企业。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信用等级评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鼓励生鲜农产品生产企业向下游发展,建立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冷链物流体系。推动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国际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联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国际国内冷链物流标准接轨。加强与京冀合作联合制定冷链物流区域协同标准。推进冷链物流企业的技术设施和服务水平提升,推广使用天津市冷链物流储运销有关地方标准。发挥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作用,加强冷链物流标准宣贯,提高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推荐性标准采用水平。支持和推广标准化冷藏集装箱、标准化周转箱、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减少中转损耗。(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市现代物流协会、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推进冷链物流与农业深度融合,引育一批农业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畅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带动种植、养殖、捕捞、流通和销售等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推进冷链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冷柜、空调等传统制冷设备企业将产业链延伸至冷链先进设备、核心元器件制造领域,为冷链物流业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冷链物流与电商深度融合,依托骨干冷链基地和冷链企业,培育“冷链仓储+电商冷链配送”“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融合产业链。支持保险机构规范创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善冷链物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配备车辆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积极使用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订单管理等物流信息系统,整合各作业环节。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溯源凭证制度。开展对信息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实现冷链物流系统运营的预测、预警及评价功能。强化冷链物流社会监督,支持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共同维护诚信合规的市场环境,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冷链物流行业综合管理,完善冷链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惩戒失信行为。(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药监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围绕主要产销区、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口岸等区域,建设检验检测检疫站点,完善全链条、全要素的检验检测检疫体系。依托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强化冷链检验检测检疫专业技能培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便民菜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提高就近快速检测水平。按照人、货、环境同防的要求,严格落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到闭环管理和全链条监管,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天津海关、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各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冷链物流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大冷链物流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探索推行“一照多址”,完善便民服务。同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本方案组织实施,认真研究和解决冷链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方案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发挥天津市乡村振兴基金引领作用,支持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稳定企业融资链条。鼓励相关冷链物流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发展冷链物流轻资产运行模式。
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一批规模大、水平高、质量优、功能强的重点冷链示范项目。依据《天津市物流业空间布局规划(2019-2035年)》统筹做好冷链物流布局与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的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支持新建重大冷链物流项目,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土地出让底价和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研究利用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可开发地块等建设“近城而不进城”的冷链集配中心,整合闲置土地资源。与农产品关联的保鲜存储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鼓励依法依规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设置冷链物流相关课程,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各类教育机构与冷链企业、行业协会共建实训基地、订单班、产业学院,开展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培养等定向培训和实训活动,以应用为导向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加强合作,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冷链物流技术装备创新应用体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度引进一批具有国际供应链采购、仓储、物流运输等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冷链物流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