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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进口冷链食品不再抽样检测,多地监管仓已取消核酸消杀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1-07
重磅利好!进口冷链食品不再抽样检测,多地监管仓已取消核酸消杀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8日

官方: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抽验!集中监管仓、核酸消杀等规定或全面下线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提到“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12月27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进一步明确:“对入境的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也不再进行抽验”。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自2020年8月18日,全国首个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在深圳设立,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必须先集中消杀和抽样测核酸。之后,全国各地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陆续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根据新规,“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入境的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也不再进行抽验”,也象征着冻品集中监管仓、核酸消杀等相关执行结束,中国进口水/海产品市场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在此之前,多地已接通知进口冷链食品来货不再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且部分口岸正在逐步减少进口水产品核酸消杀和检测比例。

广州市南沙港监管仓通知:

12月16日起,进口冷链食品来货可选择不再预约进入广州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凡在广州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再查验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包含产品批次信息的消毒证明。广州客户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做核酸消杀,如果没做的话,货物只能在广州、深圳当地销售。

深圳市监管仓通知:

自12月14日起,进口冷链食品来货不再预约进入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凡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再查验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包含产品批次信息的消毒证明。

江苏省溧阳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停止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现对溧阳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2022年12月9日起,溧阳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停止运行;12月9日起,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向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预约申报。

12月8日,上海口岸调整查验指令其中包括取消水产50%口岸核酸指令;取消加拿大100%目的地查验(同其他肉类布控概率一致);水产及肉类被布控目的地慢检的才会有核酸指令,与慢检查验顺势进行(具体查验流程待定)。

同样位于上海的洋山港也下发通知:所有口岸查验均取消核酸和消杀(不包括之前已开查验命中核酸或者消杀的),但是有目的地查验的仍可能会有核酸和消杀。

12月9日起,南京的天环市场和中福市场进口产品取消核酸、消杀,来货不用再预约进监管仓,直接到调度室预报卸货。

天津的金三、海联、中渔,中农批、泰达等港口库也发出通知:所有出入库实际无需提供核酸报告就可以安排进场作业,只查看健康码,扫入场码和出场码。

种种放宽措施,将对我国进口水产品行业带来系列利好,进口成本下降、缩短通关时间,将进一步减少终端客户的成本压力,有利于进口水产品的终端销售,推动水产消费的复苏和回暖,推动行业进入良性循环,极大提振坚持完全做正关进口的水产企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