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
根据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配额、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这是外贸经营管理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国政府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创新,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外贸增长潜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目前,商务部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相关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外贸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外贸政策措施,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持续推进贸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1月4日,乡村振兴驻高州分界镇工作队组团单位之一珠海市税务局捐建的新坡村冷库由分界镇镇长邓锦信揭牌落成并投入使用。 据悉,该冷库是由珠海市税务局牵头指导建设,使用单位自筹资金24.8万元,建成容积525立方米。通过租赁给商企用于龙眼、荔枝果干等农副产品储藏的方式,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提升了新坡村集中收购、错峰销售农副产品的能力。目前,冷库租赁方案已经敲定,并计划从收益中固定一部分作为联农带农和防返贫监测资金使用,预计可以增加村集体年收入约8万元。该冷库的建成有效推动了新坡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摘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邓锦信对珠海市税务局的大力支持表达感谢并表示,有了冷库,新坡村的果蔬就能够及时采摘并放入冷库保鲜储藏,既延长了龙眼、荔枝鲜果的保鲜期,也拉长了销售期,冷库的建成也扎实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日,赫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省冷链协会、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成立验收组,对赫山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评估全部符合建设标准,可正式投入使用。 验收组严格对照建设标准,仔细查看了13家建设主体压缩机组、冷风机、冷库门、库体保温材料等硬件设施的品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情况,并对相关指标进行了现场测量。同时,验收组技术专家围绕仓储保鲜技术、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对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培训,引导主体标准化、科学化、市场化运行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 据了解,2022年,赫山区精心遴选13家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总库容量达6069.4立方米,共投资963.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89万元。这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赫山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从源头上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近年来,香河县精准把握中央、省、市政策机遇,立足县情实际,围绕蔬菜、水果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0-2022年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29万元,对新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按照不超过冷链设施总造价30%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撬动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入2180万元开展建设冷链保鲜设施。2020-2021年发放补贴资金509.1万元,建成2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可储存鲜活农产品10450吨,有效打破了农产品时间、空间限制,实现了从“卖一季”到“卖四季”的转变,延长了农产品保鲜保质时长,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从源头加快解决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2020年以来,各项目实施主体均增收15%以上,平均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17%,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产地集散、商品化处理能力及低温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平均延长农产品贮藏期32天。实现错峰销售,间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了产品抗风险能力,有效助力乡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