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2019年2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试行)》,以及2022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2022年第14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在2024年继续开展第一批“领跑者”企业标准的申报及评估工作,望广大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PART/1
申报程序
PART/2
申报要求及条件
申报企业
○ 药品冷链物流相关企业;
○ 提供药品冷链运输服务、药品冷链仓储服务、药品冷链综合物流服务。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提交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须承诺材料及相关数据客观真实,内容齐全。
PART/3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