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关于重新组织申报第二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现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建设内容和扶持标准
1.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2.扶持标准
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建设设施造价的30%,且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联合建设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冷藏保鲜项目。
三、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建设区域内近三年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
5.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
6.建设内容布置详图;
7.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
8.工程设计及预算书;
9.用地证明;
10.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
2.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在江山市“农业项目投资一件事”系统(简称“江农投”)填写申报信息,然后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导出后盖章,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与市场信息科(农业农村局315室),联系人:金晓南,联系电话:40222657。“江农投”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联系人:祝欣豪,联系电话:4377312。
3.评审原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择优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附件: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一、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 |||
填写说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200字以内) | |||
二、项目资金筹措 | |||
填写说明:项目建设总投资,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补助等。 | |||
三、项目建设内容 | |||
序号 | 名称、规模数量、建设标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等 要求内容详实 | 投资额 (万元) | |
1 | |||
2 | |||
3 | |||
… | |||
合 计 | |||
四、建设进度安排 | |||
时间 | 建设内容 | ||
五、项目效益分析 | |||
申报主体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及电话 | |||||||
三 | 项目建设地点 | ||||||||
四 | 土地性质或来源 | ||||||||
五 | 项目建设期限 | ||||||||
六 | 主要建设内容 | ||||||||
七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地点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其中 财政补助 | 进度安排 | |||
分项1 | 基础设施建设 | ||||||||
① | |||||||||
... | ……….. | ||||||||
分项2 | 设施设备 | ||||||||
① | |||||||||
… | ………….. | ||||||||
合计 |